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长大教字[2001]171号文件“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校2008/2009学年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1、院(系)领导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管理办法”,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安排专人,检查、研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以抓毕业设计(论文)为切入点,在本科生中积极开展创新训练和科学研究活动,鼓励学生通过科技竞赛、创新训练和创新性实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工程师)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助教可协助指导。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严格按照长大教字[2002]290号文件“长安大学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3、师生比符合要求。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带设计(论文)的学生不超过10人。
二、教师培训和学生动员工作
各院、系要抓好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动员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作用;
2、毕业设计(论文)的特点与功能;
3、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类型和主要环节;
4、毕业设计(论文)的步骤及基本要求;
5、毕业设计(论文)各种有关教学文件。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更新,课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部分课题应代表学科的先进水平。选题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左右,近三年课题重复率≤10%。
3、工程类专业要以工程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比例不得低于80%。
4、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子题目分量和难度要适中,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初审,院、(系)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6、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本学期第16周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题目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
7、学生选题工作第18周结束,所选题目要求工作量饱满。选题结束后,各院(系)要填写“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 于2009年元月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发送到sjjx@chd.edu.cn。
四、开题报告准备工作
为减少考研和就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冲击,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完成中英文资料综述、3000字以上的译文和2000字左右的开题报告。
五、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案18周确定之后,各院、系立即组织教师编制任务书和指导书。
任务书中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提出具体要求,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论文字数、外文参考资料及其运用,提出明确数量要求。
对确定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学科实验、社会调研做出具体安排,要结合毕业实习和寒假,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践要求。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任务书和指导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发给学生,人手一册。
附件: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 唐蔚 电话:82334096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