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职称评审工作填写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最新通知精神,凡今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填写《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按此通知精神通知申报人员,并认真填写《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在人事处网页师资下载专区下载,),A3纸打印,电子版发送至jwczhk@chd.edu.cn,所提交的相应材料和填写好的《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一并装入新档案袋中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特此通知。
校职改办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 请相关老师于15号下午下班前将材料交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