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系:
就我院首次岗位聘任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 我院本次教师岗位(除教授各级岗位外)包括:教师五级(副教授一级)、教师六级(副教授二级)、教师七级(副教授三级)、教师八级(讲师一级)、教师九级(讲师二级)、教师十级(讲师三级)、教师十一级(助教一级)和教师十二级(助教二级)等8个级别的岗位,其中教师七级(副教授三级)、教师十级(讲师三级)和教师十二级(助教二级)的任职条件不再单独设定。没有聘任到教师五级(副教授一级)或教师六级(副教授二级)岗位的副教授原则上聘任到教师七级(副教授三级)岗位;没有聘任到教师八级(讲师一级)或教师九级(讲师二级)岗位的讲师原则上聘任到教师十级(讲师三级)岗位;没有聘任到教师十一级(助教一级)岗位的助教原则上聘任到教师十二级(助教二级)岗位。
2、 本次岗位聘任不允许跨职称申报岗位,即讲师职称的教师只能申报讲师相应岗位,助教职称的教师只能申报助教相应岗位。
外国语学院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