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就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1、 教师个人申报。教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长安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适用教师五级及以下人员)一式三份(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岗位聘任资料下载”栏下载)用于存档;
2、 每位教师申报材料应包括《长安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及论著(原件)等材料。自备档案袋,个人所有申报材料都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及申报的岗位级别;各类证书的原件教师本人准备好,必要时学院进行审验;
3、 教师应根据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申报相应的岗位;
4、 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6月24日下午6:00;
5、 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送至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6、 《长安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各类证书、论文及论著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将按最低一级岗位聘用,并承担其他一切后果。
外国语学院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