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申报2008年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8〕11号)文件(见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下达我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总数为5个。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也可为二级本科专业类。要求见(教高司函【2007】164号)文件。
2、项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申报条件等见(陕教高[2007]56号)文件。
3.学校规划申报国家的11个专业本次原则上不参加申报。学校规划的11个专业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机械电子工程、土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交通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专业认真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四份,于5月23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请各申报专业认真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于5月23日前发送至jxyjke@chd.edu.cn。
三、填写要求
1、《陕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中“学校情况”一栏:
所 在 省 市: 陕西省西安市;
银行开户单位: 长安大学;
开 户 银 行: 中行翠华路支行;
银 行 帐 号: 307001954208091001。
2、《陕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中“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一栏:意见由各专业起草,并请直接用计算机打上。
3、《陕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中“学校审核意见”一栏:请直接填“同意推荐申报”。
4、《陕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中所有日期请直接用计算机打上。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