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和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长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长大教字[2000]第165号文)要求,为了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推动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10-11周(5月6-1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和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请各院(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将组织抽查,要求以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习教学、学生评教作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束后,请各院(部)于5月26日前将期中教学情况汇总材料(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汇总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jxyjke@chd.edu.cn。
注:1、《长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教学检查情况汇报表》可在长安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查看并下载。
2、有关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的要求,请各学院部检查后,填写《长安大学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与学生填写的《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问卷调查表》(附件2)。各专业填写的人数应不底于20%。以上两表应于5月30日前交学院教务办管理,作为学院归档材料。
附件:长安大学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问卷调查表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