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2008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二、申报条件。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每人只能申报(包括参与)一项课题,为保证在研课题的研究,国家和省级规划项目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主要参加者申报。
三、研究期限。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申报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六份),由各单位初审后统一交至社科处(含电子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详情请查阅社科处网站有关通知
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 电话:82334859 2008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