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本科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人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人文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类)转专业接收计划表、人文学院2021级各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加入QQ群:327053495。
如有疑问可致电029-82334306、029-61105409,联系人:贺老师、杨老师。
人文学院
2022年4月2日
附件2:人文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类)转专业接收计划表.pdf
附件3:人文学院2021级各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1-2批).pdf
附件4:人文学院2021级各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4-5批).pdf